1、生活給水系統采用無負壓供水方式,應經當地自來水供水部門同意才能安裝無負壓供水設備。
2、在定時供水,供水的總流量達不到用水的流量時;并且供水管網的壓力比較低、而且壓力浮動較大、供水管徑比較小及自來水單位認為不能安裝無負壓供水設備的地方不得采用無負壓供水。
3、對于有毒物料、藥品等危險化學物資的行業場所;以及不允許停水的用戶不可以安裝無負壓供水設備。
4、如果用水比較集中、在同一個時間點用水量比較大或供水保證率要求較高的場所,采用無負壓供水設備時,穩流罐的選型應考慮能滿足用水高峰的水量。
5、如果安裝使用無負壓供水設備是在市政供水的管轄范圍內,無負壓供水設備允許的最大設計水量應該經市政供水部門確定。如果是在自備水源供水的范圍內,以上參數應由設計人員經技術經濟比較后計算確定。
6、無負壓供水設備進水管的口徑必須要比供給無負壓供水設備的管徑至少要小兩級或者兩級以上。
無負壓供水設備流量的確定:
(1)單一建筑
(2)沒有高位水箱情況,設計流量時應按照每秒的流量來確定,
(3)如果有高位水箱的情況,設計流量就應該按照每小時的最大流量來確定。
(4)如果是居民小區的設計流量應該按照《建筑給水排水設計規范》GB 50015-2003(2009年版)中第3.6.1條確定。
(5)不同用水性質的建筑共用同一無負壓供水設備時,設計流量應按照《建筑給水排水設計規范》 GB 50015-2003(2009年版)有關規定確定。
(6)當地有給水設計流量實測數據時,可按其確定系統的給水設計流量。
無負壓供水設備設計壓力確定:
(1)無負壓供水設備的設計壓力應滿足用戶最低標準的配水點水壓要求設計。
(2)無負壓供水設備的設計揚程應為最低標準點的供水所需壓力減去最小可利用水壓就是供水泵的揚程。
(3)無負壓供水設備進水口處最小可利用水壓應經計算后再確定,最小可利用水壓不能低于當地自來水公司核定的、能夠確保無負壓供水設備安裝點附近其他建筑用戶用水的最小服務壓力。
(4)無負壓供水設備管道的沿程和局部水頭損失計算,應按《建筑給水排水設計規范》GB 50015-2003 (2009年版)第3.6節確定。